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区属各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足球比分直播: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兰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兰州市安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农、林、牧、渔业等遭受较大损失;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气等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区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上级有关部门应当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2.1.1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在区政府领导下,设立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2.1.2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
工作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立以下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安宁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宁区执法队、兰州电信安宁分公司、兰州移动安宁分公司、兰州联通安宁分公司、各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使用。
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参加单位: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安宁消防救援大队、区两山绿化指挥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区委、各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开展地灾隐患监测,根据市气象信息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抢修维护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参加单位: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兰州电信安宁分公司、兰州移动安宁分公司、兰州联通安宁分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安宁分公司、各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安宁交警大队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各镇(街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宁区执法队等。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参加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参加单位: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预警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确定本辖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4)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及时提供给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应每天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转发预报信息,并要求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水务、农业农村、文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警示,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3.3.1 判定预警级别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具体预警信号分级及标准见附件)和各部门报送的相关信息,组织召开专家及部门会商会议,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相应级别的预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市气象台已发布相应级别的暴雨、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见下表:
当各单位上报的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灾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相应级别的响应,见下表: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的同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部研究决定。
4.2.1 I级应急响应
1.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决定启动区级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指挥部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重大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视情请求市级相关部门和邻近区政府给予援助。
3.随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成员单位提供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4.所有成员单位进入I级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立即奔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和装备。
1.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决定启动区级Ⅱ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制定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3.每3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成员单位提供一次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4.所有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奔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和装备。
4.2.3 Ⅲ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区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区级Ⅲ级应急响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区政府请求市级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2.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制定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3.每6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一次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4.所有成员单位进入Ⅲ级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人员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和装备。
4.2.4 Ⅳ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受灾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区政府请求市级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2.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制定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3.每12小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区委、区政府提供一次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4.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3.1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3.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牧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3.3灾情报送时限
受灾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0.5小时内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委、区政府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由应急启动人发布终止令。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经区政府批准,由指挥部发布终止令;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直接发布终止令;终止Ⅳ级应急响应,经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终止令。
4.7.1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逐级上报。
4.7.2善后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受灾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7.3救灾补偿
区政府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7.4恢复重建
区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援队伍主要有:安宁消防救援大队、区基干民兵队伍、普通民兵队伍、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类社会救援队伍等。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兰州电信安宁分公司、兰州移动安宁分公司、兰州联通安宁分公司保障受灾区域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区域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安宁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宁执法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承担。对启动区级层面灾害应急响应的,请求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区政府应根据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卫健部门要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区、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治能力。
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预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区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暴雪预警信号级别.doc
附件2:寒潮预警信号级别.doc
附件3:兰州市安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doc
附件4:兰州市安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分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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